个人信息处理方针
株式会社JMT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之规定,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并确保能够迅速、顺畅地处理与此相关的投诉事项,特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。
第1条(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)
公司为实现以下目的而处理个人信息。所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,如需变更利用目的,将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8条另行取得同意等必要措施。
- 网站会员注册及管理
为确认会员注册意愿、根据会员制服务提供身份识别与认证、维持及管理会员资格、根据限制性实名确认制度进行身份确认、防止服务的不正当利用、在处理未满14周岁儿童个人信息时确认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、进行各类通知及投诉处理等目的而处理个人信息。 - 提供商品或服务
为商品配送、提供服务、发送合同及账单、提供内容及定制服务、身份认证、年龄认证、费用支付及结算、债权追偿等目的而处理个人信息。 - 投诉处理
为确认投诉人身份、确认投诉事项、为事实调查进行联系及通知、通报处理结果等目的而处理个人信息。
第2条(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存期限)
① 公司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存、利用期限,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经信息主体同意的保存、利用期限内处理及保存个人信息。
② 各项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存期限如下:
- 网站会员注册及管理:至企业/团体网站注销时为止。
但属于下列情形的,保存至该事项终止为止:
1)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正在进行调查或侦查的,保存至调查或侦查结束时为止;
2)因网站使用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尚存的,保存至该债权债务结算完成时为止。
第3条(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)
① 公司仅在第1条(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)所明示的范围内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。除取得信息主体同意,或依据法律特别规定,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及第18条规定情形外,不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② 为顺畅提供服务,在以下情形下,公司可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7条第1项第1号之规定,在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前提下,仅在必要的最小范围内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:
- 接收个人信息的单位:株式会社TFE
- 接收方的利用目的:业务合作
- 提供的个人信息项目: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地址
- 接收方的保存及利用期限:交易期间内
第4条(信息主体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)
①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公司行使以下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权利:
- 请求查阅个人信息
- 如存在错误等情况,请求更正
- 请求删除
- 请求停止处理
② 信息主体可通过书面、电话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等方式行使上述权利,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。
③ 如信息主体请求更正或删除错误等个人信息,公司在完成更正或删除前,不会利用或向第三方提供该个人信息。
④ 上述权利可通过信息主体的法定代理人或受委托代理人行使。此种情况下,应提交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》附表第11号格式的委托书。
⑤ 信息主体不得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侵害公司正在处理的信息主体本人或他人的个人信息及隐私。
第5条(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)
公司处理以下个人信息项目:
- 必填项目: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地址
- 选填项目:感兴趣领域
第6条(个人信息的销毁)
① 当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已达成等情形发生时,公司将及时销毁该个人信息。
② 如虽已超过经信息主体同意的保存期限或处理目的已达成,但依据其他法律法规仍需继续保存的,公司将该个人信息另行转移至独立数据库(DB)或变更保存地点予以保存。
③ 个人信息销毁的程序及方法如下:
- 销毁程序
公司选定需销毁的个人信息,并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批准后实施销毁。 - 销毁方法
对以电子文件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个人信息,采取无法恢复记录的方式进行销毁;对以纸质文件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个人信息,通过粉碎或焚烧方式予以销毁。
第7条(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)
公司为确保个人信息安全,采取以下措施:
- 管理措施: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、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等
- 技术措施:对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等进行访问权限管理、设置访问控制系统、对唯一识别信息等进行加密、安装安全程序
- 物理措施:对机房、资料保管室等进行访问控制
第8条(关于自动收集个人信息装置的设置、运营及拒绝事项)
① 公司为向用户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,使用“Cookie”以存储并不定期读取使用信息。
② Cookie是网站服务器(HTTP)发送至用户计算机浏览器的小量信息,并存储于用户的PC或移动设备中。
③ 信息主体可通过设置浏览器选项,选择允许或拒绝Cookie。但如拒绝存储Cookie,可能会对使用个性化服务产生影响。
▶ 在网页浏览器中允许/拒绝Cookie
- Chrome:浏览器设置 > 隐私和安全 > 清除浏览数据
- Edge:浏览器设置 > Cookie和网站权限 > 管理及删除Cookie和网站数据
▶ 在移动浏览器中允许/拒绝Cookie
- Chrome:移动浏览器设置 > 隐私和安全 > 清除浏览数据
- Safari:移动设备设置 > Safari > 高级 > 阻止所有Cookie
- Samsung Internet:移动浏览器设置 > 浏览记录 > 删除浏览记录
④公司在服务使用过程中,收集并利用用户访问各项服务及网站的访问及使用形态、热门搜索词、安全连接是否等信息,以向用户提供优化的信息服务。
第9条(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)
① 公司指定以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,全面负责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务,并处理信息主体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投诉及损害救济事项。
▶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
- 姓名:多並 和浩
- 职务:经营支援团队长
- 联系电话:81-42-985-8855
- 电子邮箱:jmt_01@jmt21.jp
- 传真:81-42‐985-8860
※ 将转接至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。
▶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
- 部门名称:株式会社JMT 经营支援团队
- 联系电话:81-42-985-8855
- 电子邮箱:jmt_01@jmt21.jp
- 传真:81-42‐985-8860
② 信息主体在使用公司服务(或业务)过程中,如发生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咨询、投诉处理、损害救济等事项,均可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负责部门咨询,公司将及时予以答复及处理。
第10条(权利侵害救济方式)
信息主体可向以下机构咨询个人信息侵害相关的救济或咨询事项:
-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:1833-6972(www.kopico.go.kr)
-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:118(privacy.kisa.or.kr)
- 大检察厅:1301(www.spo.go.kr)
- 警察厅:182(ecrm.police.go.kr/minwon/main)
第11条(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施行及变更)
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。

